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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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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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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可以采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予以《确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检测、主》要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解除或者】变更经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自解除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建设单?位向原备案》机构备案
! :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与备案》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助的义务、违约责任!、履约担保、—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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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发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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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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