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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
!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可以采《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 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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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检测》、主要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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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或者变更】经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自:解除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建—。设,单位向原《备案机构备案—
?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与备【案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助【。的义务、违约—责任、?履约担保、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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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发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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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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