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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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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本市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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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承包【单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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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勘察承包》单位应当自主完【成,承,包的建设工》程,。勘察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勘察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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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设计承包单位—。应当自主完成承包的!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以外的!部分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设计【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设计文件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必【须自行完成;对主体!工程以外的专业工程!可以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对【主体工程的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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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应》当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作出约定;未【作约:定,。的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专业承【包,单位可以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也《可以承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的专业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对其!中的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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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下!列行为
【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
— :。 ,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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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承包合?同中未作《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主体工】程以外的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 ? ,(四)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单位;》
(!五)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劳务分包》单位;
【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应当确定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对工程的合!同履行、进度—控制、主要施—工设备?、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造价】。、,。劳务用工《等,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合理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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