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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严重影响】防洪、防《潮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没收【勘,测、设计、施—工、:检测:、监理单位》。。的违法所得可—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水工?程投入使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验收可以对责—任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拒—不执:。行防:汛抗旱调度》给防汛抗旱》。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移动或者损坏!水工:。程管理范围》标志的管理单—。位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可: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手续:;工程严重》影响防洪、防潮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制定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影—响水工程正常运【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制定保护方案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影响水工程【安,。全运行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