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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路》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道路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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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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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上?冲洗机动车辆、倾】倒垃圾污物和焚烧物!品,等
【。 禁止占》用下:列范围?的城市道路
【 —(,一):主干道?的车行道;
【。 (二】)宽度不足三米【的人行道;
!。 (》三)广场、》。主次干道交叉口和】铁路道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
? 《 (四?)公交车站周围十米!范围内;《
—(五)测量标志【、消防?栓、进?水井、各《类,检查井、路灯—线杆以及《闸阀设施周》围,。三米范围内
! 第十六条 禁】止擅自占用》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外的!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其他—用途的须经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县,(市)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 除日常养!护、维修外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应当持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县(市)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挖掘—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县?(市)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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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施工对《较长路段应分段【施,工,。;
【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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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按》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时清运渣】土;
— (四—)施工?中遇到管线冲—突时应经城》市规划部门》协调处理后再—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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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沟槽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回【填并与?原路面持平不—得,。混入垃圾及其他杂物!
回【填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或县(市!)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路面修复—。横穿:道、主干道、次【。干道和小街巷的【路面修复应》分别在一日》、,三日、五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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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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