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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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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城市道》。路应当纳《入,城市旧区改建、新区!建设、?住宅小区和开发区的!。。综合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 城市—各种管线、杆线、】。绿地、行《道树等布置要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建:设
第—九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国?内外贷款、集—资、发行《债券、受益者出【。资及其他方式筹【措
》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实行?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监理《和保修制度》
从【事城市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道路开工前—应当持规《划批准?文件等向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不得开》工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竣工决算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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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收:取通行费《依法转让大》型桥梁等经》营,。。管,理权的由受》让方按批准的—。办法、期限和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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