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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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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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地范围内建筑】物的容量指》标已经达到、超【出规:定指标或者尚—。未达到但扩建、【加层对?平面和?空间结构有较—大改变的不得在原】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或》加层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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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工地》的明显位置公布【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图样:。及其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设工程竣!工前不得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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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周》边,相邻空间《环境:相协:调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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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临街面一般【。不得修建封闭—式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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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各类管线应》。当与:城市管?。。线衔接并《。根据管线的》不,同特:征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相互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当】符合专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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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低层、多层!住宅建筑间距—按旧区不《少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0.?8倍新区不少于1倍!的系:数控制但最低间距不!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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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规—划设计方案会审会审!。意,见不一致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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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放?样进行核样》监督:建设工程放样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勘察测量单【。位,进,行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样不得》进行地面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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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跟?踪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进度?档案制度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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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筑!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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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制定道【路两旁的街景—规划并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盖道路《两旁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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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严禁私人新建—住宅:原有的私《人住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危房的?。。可以改建危》房改建必须》。。。在原有宅基》用地:进行 ?
二!环路以?外区域新建私人住】。。。宅必须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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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私人申请新建或改!建住宅由各》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审核《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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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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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临时建设》因建:设工程需要》的临时建设使用【期限不超过》该工程的《建设期限其他的临】时建设使用期—限为:两,年临时建设使用【期满或在使用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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