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JGJ/T302-2013 建标库

5.3  监测控制网

5.3.1  监测控制网包括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和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

5.3.2  水平位移控制网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边角测量、导线测量,采用基准线控制测量应设立检验校核点。

5.3.3  水平位移基准点应采用带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建造应稳固,便于观测;照准标志应有明显的几何中心。

5.3.4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4-1和表5.3.4-2规定:

表5.3.4-1边角网、导线网卿测的技术要求

表5.3.4-2卫星定位测量基准网观测的技术要求

5.3.5  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应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建立。

5.3.6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变形区外原状土层、裸露的基岩或稳固的既有建(构)筑物上。

5.3.7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7规定:

表5.3.7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n——测站数。

5.3.8  工作基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进行建筑物内部变形监测的项目,应设置内部工作基点,每期变形观测时均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点位精度应符合监测基准网要求;

    2  平面坐标工作基点的竖向投测,应结合工程特点、投测高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3  采用垂准仪竖向投测平面工作基点应符合表5.3.8规定:投测高度应控制在100m之内,超过100m时,应增设接力基点层;

表5.3.8垂准仪竖向投测技术要求

    4  高程工作基点传递采用几何水准联系测量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