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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地产权证所列】登,。记事项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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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权证所列—。登记:事项不明确或者与】现状不符《的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二—个,月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 :符合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理有?关确认手续申办【事项需要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明?后确:认
—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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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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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和?补偿安置用房的价】格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共【同或:者分别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共同委托不成!或者对分别委—托评估的结》果有异议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可【以,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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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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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百:分,之二十确定历—史旧城区范围以附】图的:标示为准
】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达不到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支【付最:低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被拆迁房屋》使用:面积并?且与被?拆,迁房屋价格》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安置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少—于被拆?迁房屋的使用—面积
第二十七】条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住廉租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
第—二十八条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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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公益》事业是指科教、【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性、营利性!的事业
》第二十?九条 拆迁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购】买,公用分摊《面积:后再办理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手续被拆【迁人不购买公用分摊!面积的?对被拆迁人按照原购!房面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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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可以?。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 : (一)产权—不明晰的;》
—(,二)所有《人死亡并且尚无【法确定继《承人的?;
(】三)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的
【拆迁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公,证被拆?迁房屋应当依法【办理证据保全—
被代】。管房屋的所有人出】现或者继承人—确,定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产权调换!的房屋或者》货币补偿款及其银】行利:息,返还该所有人或者】继承人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差价
》 实行货币】补偿或者《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需补房屋差价—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搬迁前一】次性支付补偿—款或者差价款
! : 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支付所调】换房屋?差价的被拆迁人【。。可以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低于差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块依!照规划建设》的,住,宅房屋其面积大于或!者等于原《所在地块被》拆迁住宅《房屋:总面积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原址产权调换!的补偿形式
! 被拆迁》人选择?原址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拆迁人应当自!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建房屋—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告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收到拆迁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拆《迁人就新建》房屋签订产权调换协!议被拆迁人逾—期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不保留原址【产权调换的》。权利
【。 被拆?迁,人选择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搬迁前一次性】支付被拆迁》房屋的价《款
? 被》拆迁人应当按—照产权调换协议商】定的期?限、方?式向拆迁人支付所】。调,换,房屋的价款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前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回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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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办理所【调换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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