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一条 对申请【延期的企《业审查合格或—有效期满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省级以】上的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 在本】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企业依《法终止的; —  :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实施的; !  (五》),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发证机关《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9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施工任务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建项目应《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并【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2005年!1月13日》前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