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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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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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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央管理的!。建筑集团公司、总公!司除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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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并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本省企业《和中央管理企业在】。广东省的分支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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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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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安全许可证!。。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委员会由—。省建设厅分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省纪委!驻省建?设,厅,工作:组领导、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基建:处,、城乡建设处—、监察室等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及《若干专家组成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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