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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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工伤?风险企?业是指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煤炭和!其,他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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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工伤风险企业均应】。为所: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额: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有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四【条, 高工伤风险—企业及农民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 高工伤风—险企业应当》向农民工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业《。务发展?改革、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房地产、煤炭、卫!生、交通、市政【、水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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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信《息,共享制度和》协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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