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七?条 对城市建设【管理实行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城?市,建设:活动依法进》。行
第】三十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体》制对城市建》设监察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管理监督【城市建?设监察执《法,队伍依法对》城市建设各》项活动进行综合监察!不得进行重复处【罚
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必须熟知有【。关城市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忠—于职守清正廉—明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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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对《城市建设活动实施监!察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检查!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一《条 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实施】监,察时必须佩带统一的!城,建监察标志出—示城建监察证件无】城建监察证件和未出!示城建监察证—件的被监察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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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城市建设活动!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专?业规划确定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园【林绿化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地》等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有关机关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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