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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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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
6【.3.1.1 【 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6.3.1.】2,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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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
6.【3.2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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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 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6.3!.2:.2 《。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
6》.3:.2.3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
6.3】.2.4 》 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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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来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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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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