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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第六条? 招标《标,底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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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
!(二)省《和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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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场价】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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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第,八条 建筑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其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计价》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九条 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应当分?别依据?以下资料进行计价】
?。
— :(一)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二)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标准】图、:通用图及其》说明;?
!。 (?三)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和招标文件;
!。
》 , (四)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
【
? , (五?)施工进度计划、】月作业计划》、进度报《表和工期;
【。
】 (六)《施工过程中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确认!的,有关费用《签,证;
—
【(,七)涉及工》程计价的会议—纪要和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
【 ?(八:)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 (九)《工,程,结算时已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分子】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
—
【 (十)其》他有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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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按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书规定的格式执【行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规模、编制》说明、工程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表等其具体【格式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
—
第十一条 — ,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 (一)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
《。。
—。1.工?程概况及工》。程总造?价;
》。
【 ,。 2:.编制?依据及计《算方法的说》明;
!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二):工,程结算计价》编制说明 》
】 1.》工程结算价款; 】
!。 :2.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
?
》 3.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原因【;
》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第十二条 !。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一!)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有关规定计算!
《
(】二)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利润【、风险金、管理【费、规费、税金等】
—
,第十三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
》。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应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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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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