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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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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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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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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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含仿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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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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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统一—管理其?具体工作委托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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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统一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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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价应当】。依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和有关规定】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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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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