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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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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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作业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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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 学习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
】 3?.1:.1.2 —依据:有关部门《提交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桩、:点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办理桩点》交接手?续交桩?由设计单位会同【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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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 ,结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测量》具体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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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4 》对使:用的仪器、工具应】认,。定在规定有效期内】且在使用前完成【。检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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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应对给定—的平面、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验】线
】 3.1.】2.1? 施工单位—应对接到《的工:程测量控制资料【作内业计算复核; !
— 3.1【。.,2.:2 施工单位在验!线过程中发》现平面、高程控【制,点有疑问《时应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应取得准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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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3 ?。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向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验,线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外业】观测记录《。并获取成果确认
】
3.1.!3 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平》面、高程测量数据的!准,备开工前《依,内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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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测量的记录应使!用专用表格按规定】填写且应编号—按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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