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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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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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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作业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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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学习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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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依据有关部门提交】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桩、点《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办理桩点》。交接手续交桩由【设计单位《会同: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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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3 : 结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测,量具:体,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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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4! , 对使用的仪器、工!具应:认定:在规定有效期内且在!。使用前完《成检查、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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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应对给定【的平面、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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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1 》 施:。工单位应对接到的工!程,测量控制资》料作内业计算—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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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2, 施工单位在验】线过:程中发现平面—、高程控制点有疑】问时应?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应取?得准确结果;
】
【 3.1.—2.3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向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验线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外业观测记录并获!取成果确认
【
《3.1.3 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平面、高程测!量数据的准备开工】前依内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
3!.1.4 》 测量的记录应【使用专用表》格按规定《填写且应编号按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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