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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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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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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作业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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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学?习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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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 依!据有关部门提交【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桩、点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办理桩点交接手续!交桩由设计单位会同!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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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结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测【量具体?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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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对使用的仪器!、工具应认定—在规定有效期内且在!使用前完成检—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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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应对给定的平面【、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验线 》
— 3.1.】2.1 施—工单位应对接到的】工程测量控》制资料作内业计算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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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2 ! 施工单位在验线】过程中发现平面【、高程控制点—有疑问时《应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应取得】准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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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向—。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验,线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外业观测记录!并获取成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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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平面》、高程测量数据的准!备开工前《依内: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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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测量的记录应使!用专:用表格按《规定填写且应编【号按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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