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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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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法定程《序对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的:;
》 :(二)未依法—将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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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反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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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委,托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接受委托【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转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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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入本省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依法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包【括
—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进行建】设的:;
—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 (三)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 》
(【四,)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
(五)!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行为
第【。。七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七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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