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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县城、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 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
第四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各】类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将城!乡规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规划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依法实施城—乡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和【规划事?业,的发展需要适当增】加,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应当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省、: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城乡规划的决策依】据
第七》条 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各类开发》区的城乡规划—工作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八条 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城!乡规划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城乡规划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
对在】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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