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 :
:
: (:一)中心城是—指本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范围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
: :
(二)!。郊区:是指中?心城以外的区—域
!
(三)新【城是指郊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重要集中城!市化地区一般是【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郊区!区、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范围由郊区区【县总体规划》确定
》
】(四)新市镇是指郊!。区除新城以外依【托郊区各《乡、:镇历:史基础和发展—优势:在郊区一定区域【范围:内承载公《共配套、社会服务】等各:。项功能?。的集:中城:市,化地区及其所服务的!农村地?区其范围《。。由郊区区县总体【规划确定
】
— (:五)中?心城分区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内各分》区的规划《其目标?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内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出的要求》
! (六)中心城】。。单元规划《是指分区《规划确定的》各单元的《规划其目标》。是落实分区规—划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提—。出的:要求
【
—(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单元规】。划或者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等】要求的规划》
》
《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所制定的、】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第一次修正、—2003年第二次修!正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