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零【星建设工程》的申请、审批—和监督检查 【 第二十》九,条 (申请主体)】 ,     》。修建棚?。户简屋的申请—由棚:。户简屋的所有—人提出   【  建?制镇个人住房—建设的申请》由原:住房:用地的?使,用人:提出  》  :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申【请,由,沿城市道路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出 》 ?第,三十:条 (?审批部门)》     —零,星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由》工程所在地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零星建设工》程涉及人民广场【、中央商务区、市级!商业街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的其《。设计方案应当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报市规划局审核 ! :第,三十一条 》(修:建棚户简屋的申请】), :    申请修建棚!户简屋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 —    (二)常住!户籍证?明;    【 (:三,)土地?使,用证:。明;  》   (四)建筑平!面图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危险:房屋的还应当提【供危房鉴定证明【;修建的建筑达到】三层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 】 ?第三:十,二条 (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的申请《)     申】请,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原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常:。住户籍证明;— : ,   (三)—建筑平面图   !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危险房屋的还应!当提供危房》鉴定证明《;建造的建筑—达到三层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的申请】)     申】请从事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应当填报》申请表并《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由房《屋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进,行房屋门面装修的书!面意见;位于主要商!业,街的还应当提供【。彩色:效果图    】 除前款规定—外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对城市规划—或者城市景观有【较大影响《的还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复核的【设计图?纸具体范围》由市规划《局确定 《 第三十四条 !(审批?期限)  —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受理零星建设!工程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市规划局!审核涉及人民—广场地区《、中央商务区、【市级商业街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的零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 ,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涉—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征询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复】验)   — , 修建棚户简屋或者!建造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属拆》除重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现场放样后申请原审!批部门派员》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 ? ,    《原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7日内》复验完毕《。 《第三十?六条 (《开,工)  》  : 申请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后应当—在6个月内开工【;无:法在期限内开工的】可以在到《期之日前10日【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 , ,  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即》行失效 第】三十:。七条 (《竣工规?划验:收):     零星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申请原审!批部门?进行规划验收—原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工作日15】日内予?。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