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市场准—。入和建设《许可 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 【。 ,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注册地在《其他省?市的单位《进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或者》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国家规定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注册范》围,内的业务《。 , 第十条 》注册执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     (二【)超出注《册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     (三)在!非本人负《。责完成的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 !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当—经过聘用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并通过职业能】力评价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发包前持》有关文件向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     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齐全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办理【报建手续所》需资料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未经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   除《保密: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的》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工期、】项目经理《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