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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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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参—加投标的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公司向?招标单位送达投标】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 (一《)出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省市【。建筑安装企业还【须出示施《工许:可证或者同意—投,标通知书);—
?。 (二)企业简【历,;
(三)】自有:资金:情况;
(四!)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的全员人数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情况;
— (五)近—3年承建的工程及其!质量情况《说明;
—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建【和拟开工程》项目:。
第二《。十五条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时须!缴纳概?算,造,价0.5‰到1【‰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投标单位《的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制其—。内容包括
(!一)标书《综合说明;
!(二)按核》实,的工程量填写单【。价、单项《造价、工程总价、】。钢材、木材》、水泥用量;—
(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
(四【)施工组织措—施和工程总进度【;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及施工—总工期;
— (?六)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标书应当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须齐全字迹须清楚】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后》在规定?日期内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标】书一经送《达招标?单位不得更改开标】前标书不得启封
】
,第二十七条 投【标标价及工期计算】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定【额结:合不同所有制企【业取费标准》以及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情—。况自主确定
【第二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当以?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计,算工程标《价
》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有误差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的答疑会上》提出修?改经招标单位核【准并:以,招标补充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及市:招投标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标【单位应当按核准【后的:工程量编制》标书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有—误差的?可,与招标单位协商变】更合同(包括补【充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责:因接受?。。委托编制标底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量误差《的应当向招标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费:。。从收取的委》托咨:询费中支付最高【不超过?委,托咨询费总额
!。 投标标书的算术计!算有误?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标价
! 中标后《如需要更改设计凭】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文件可以调整造价但!调整后的造价—。不得超出经批准的】概算或者《修正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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