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  要求 】 : , 5.1  总!。则 》     探测】器应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对应要求— 5.2!。  基?本性能 — ? ,   ?5.2.1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  》   5.2.2】  独立式探测器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 220》V/50H》z)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 :     5【.2.3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  :   5.2.4】  探测器的报【警温度值应设定在】。45℃~1》40℃的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 !     5!.2.5  具【有实时显示温度值功!能,。的探测器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    】。 5.2.6  】非独立式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的?连,。接线发生断路和【。短路时探测器应【。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故障信号!  【 ,  5.2.—7  探测器报警】值,可在探测《。器或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进行设?置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     5.!2.8  具—有测量剩余电流功能!的,多传感器组合式【。探测器还应符合G】B 14287.2!的要求 《。 》5,.3  监控报警】功能: ? :  :   5.》3.1  》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值和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  5.3.2  !在报警条件》下在其音《响器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70dB小于1!。1,5d:B  】 , , 5.3.3  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与报警声信号有】明显区别;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状态被【恢复 —  ?  : 5.3.4— ,。 探测器的报—警声信号应优先于】故障声信号》    ! 5.3.5—  独立式探测器】最多可连接4路传感!器   !  5.3》.,6  报《警信息应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报警状态下应能手】动,。查询:存在的故障信息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   ?。。5.3?.7:  :探测器可《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在探测器报警—时控制输《出应在3s内动作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5.3?.8  探》测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自检期间探测器控】制输出不应动—作 》 , 5.?4  通讯》 》     》5.4.1  【非独立式探》测器应能《将实时的温度值、】故障信?号传送到配》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5.》4.2  独立式探!测器应至少有一组通!讯端口 》 5.5  !主,。要部件性《能 —     》5.5.1  【指示灯? ?    —     5—。.5.1.1  】每个指示《灯都应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     5.5.!1.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        】。 5.5《。.1.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     5.】5,.2 ? 显示器 】       】  5.5.2.】1  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显示器显示信息【 —     》   5.》5.2.2 —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0.8m处—可,读 《。    — 5.5.3  接!线端子 》 :      【   5.5—.3.1  探【测,器应设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 ! : ,      【   5.5.【3.2?  接线端》子都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5.5》.3.?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     】。。    5.—5,。.3.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   ?  5.5》.4  结构 】     】    5.5.】4.1 《 探测?器的外壳应》坚固可?靠 《       !  5.5》.4.2《  :探测器应采用可【。靠方式?安,装固:定, 》 5.?。6  防护性能【 , :  《   探测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 ! 5.7  重复性!。    !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0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要求 !5.8  绝—缘电阻 》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 《 5.》9   《 ,泄漏电流 】。     采用A!C 2?0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1【.06倍《额定电压下工作【时泄漏电流值应不超!过0.5m》A — 5.10 —。 ,电气强度 —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60s±5s!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击,。穿电流?不大于20mA【。);:试验后探测器的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5.《1,1  ?电磁:兼,容性: , 》 ,   探测器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   ?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 表—。1 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 : ? 】 , 5》.1:。2,  :电压波动《性能 】  :  采用AC 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供电电压为AC】 ,1,8,7V和AC》 24?2V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5—.13 《 机械环境》耐受性? ,  —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表2 机械环!境试验条《件 》 : 5.】14 ? 气候环境耐受【性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3中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表3 ?气候环?境,试验条件 》 , 《 5.1!。5  使《用说:明书 《 《    5.—15.1  探测】器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 ,5.15.2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要求且》与探测器的》性能:。。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