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要》求 — , 5.1  【总则 【    《 探测器应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对应要求 【 5.2 【 基:本性能 】     5—.2.?。1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 :     5.】。2.2  独立【式,探测:器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 2】20V?/50Hz)—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  —   5《.,2.3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     【5.2.4  探测!器,的报警温度》值应设?定在45《℃~140℃的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 ?   》  5?.,2.5  具有实】时显示温《度值功能的探测【器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     5—.,2.:6  非《独立式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的连接线《发生断路和短路时】探测:器应: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故障?信号  !   5.2.7 ! 探测?器报警值可在—探测器或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进行设置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  》  : 5.?2.8  》具有测量剩余电流功!能的多传感器组合式!探测器?。还应符?合GB 1428】7.2的要求 】 ? 5.3  监控报!警功能 》 ?     》5.3.1 — 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值和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 《     5—.3:.2  在报警条】件下在?其,。。。音响器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70d?B小于11》5dB 》     5!.3.3  —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与报警声【信号有明显区—别;: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状态被恢复— 》。     5—.3.4  探测】器的报警《声信号应《优先于故障》声信号 》  》   5.3.5 ! 独立式探》测器最多可》连接:4路传感《器  】   5.》3.6  报警信】息应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报警状》态下应能手动查【询存在的故障信息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 ?     5【.3:。.,7 : 探测器可》。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在,探测器报《警时控制《输出应在3s内【动,作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5.:3.8 《 探测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自《检期间探测器控制输!出不应动作 ! 5.4》  通讯 》    】 5.4.》。1  非独立—式探:测器应能《将实时?的温度值、故—。障信号传《送到配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   ? , 5.4.2  】独立式探《测,。器应至少有》一,。组通讯端口 !。 5.5》  主?要部件性能 】     【5,.,5.1?  指示灯》    !  :   5.5.1.!1  ?。每个指示灯都应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 5.?5.1.《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   —    《 , 5.5.》1.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  : , 5.5《.2  显示器【  【     》。  5.5》.2.1《  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显示器【显,。示信息 !    《    《5.5.2.—2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0.8m处可读 !     5!.5.?3  接线端子【 《      【   5《.,5,.3.1《  探测器应—设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 !        】。5.5.3》.2: , 接线端子》都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    《  5.《5.3.3》 ,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    》。     5.【5.3.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     5.5】.4  结》构  】      — 5.5.4.【1  探测器—的外壳应坚固可靠 ! ?  ?   ?    5.—5.4.2  【探测器应采》用可靠方式安装固】定 ? 5.6 】 防护?性能  !   探测》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 《。 5.—7  重《复性 【    《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0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要求 ! 5.8  】绝缘:电阻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 !5.9  》  泄漏电流 】     】。采用AC 20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1:.,06倍额定》电,。压下工作时泄—漏电流值应不超过0!.5m?A 5】.1:0 : 电气强度 — 》 ,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60s!±5:s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击穿电流不】大于20mA)【;,。试,验后探测器的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5.11《  电?磁兼容性 —    【 探测器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  :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 表1《 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 《 , 】 , 5.12!  电?压波动性能 —。  —   采用AC【 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供电:电,压为AC 1—87V和AC— ,242V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5.13 ! 机械环境耐—受性  !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表2: 机械环《境试验条件 【 》 5.1】4  气候环境耐受!性,。  【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3中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表3 气候环境【试验条件 】 【 5.15》。  使用说明书 !     】5.15《.1  探测—器,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 》    《5.1?5.2?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要求】且与探测器的性【能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