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要求 — : ? 5.《1  ?总则 — :    探测—器,应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对:应要:求 5】。.2  基》本性能 】     5—.2.1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  ?   5《.2.?2 : ,独立式探测器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 2:20V/50H【z,)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     】5.2.3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 ?     5.【2,.4  探测器的报!警,温度值应设定在【4,5℃~14》0℃的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 《。     5!.2.5 》 具有实时显示【温度值功《能,的探:。测器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     5】.2:.6  非独立式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的连接》线,发生断路和短路时】探测器应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故障信号【   】  :5.2.7  【探测:器报警?值可在探《测器或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进行设置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   《  5?。.2.?8  具有》测量剩?余电流功能的多传】感器组合式》探测器还应符合GB! 14287.【2的要求 》 5—.,3  监控报警功能!    !。 5.3.》1  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值和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 :    5.—3.2  在—报警条件下》在其音响器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70dB小于1】15dB 】。     5【.,。3.3?  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与报警声信号有明】。显区:别;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状态:被恢复 《   【  :5.3.4  【探测器的报警声【信号应优先于故障】声,信号 》 , :。 ,  : 5.3.》5  独立式探测】器最多?可,连接4路传感—器   !。  5.3.6 】 报警?信息应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报—警状态下应能手动】查询存在的》故,障信息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 : :    5.—。3.7  》探测器可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在探测?。器报警时控制输【出应:在3s内动作—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5.3】.8  探测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自检期间探测器控制!输出:不应动作 ! 5.4  —通讯 《     】5.4.1  非】独,立式探测器应能将实!时的温?度值:、故:障信号传送》。到配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 ,   5.4.【2  独立式探测器!。应至少有一组通讯】端口 ?。 5.【5  ?主要部?件性能 【     5.】5,.1  指示灯【   】    《  5.5.—1.:1  每《个指示灯都应—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 5.5.1.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       【 5.5《.,1.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 , ,   》  5?.,5.2 《 显:示器:  【      — 5:.5.?2.1 《 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显示器《显示信?息 ?      !  : 5.5.2.2】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0【。.8m处可读 !  《   5.5.3 ! ,接线端子 【 ,        ! 5:.5:.3.1 》 ,探测:器应:。设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 【  —。       【5.:5.3?。.2  接》线,端子:都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       !  5.5.3.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    《   ?  5.《5.:3.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    】 5.5.4  结!构 —   ?    《  5.《5.4.1》 , 探测器的外—。壳应坚固可靠 】  》    《   ?5.5.4.2  !探测器应《采用可?靠方式?安装:固定 ? 5.【6  防护》性能 【    《 探测?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 】 5.7  重】。复性: :    【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0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要求 》 5.8  绝!缘电阻 【。 :  :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 【 5.9   ! 泄:漏电流 【     采用A!C, 20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1.《。。。06倍?。额定电压《下,工作时泄《漏电流值应不超过0!.5mA 》 《 5.1《0  电气》强度: 》。   ? ,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6》0s±5s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击穿电流不大于2】0mA);试验【后探测器的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5.11 】 ,电磁兼容性 — 》    探测—器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 , 表1? 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 ! : ? 】 5.12  电!。压波动性能》    ! 采用A《C 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供电电压为A【C :187V和AC 】24:2V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5.13!  机械《环境耐受《。性 《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表2 》机械环境试》验条件 — — 5.1—4,。  气候环境耐受】性   !  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3中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 表3 】。气,候环境试验条件【 :。 《 《 5.15  】使用说?明书  !   5.15【.1  《探测器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  ?   5.15【。.2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要求且与探测器】的性能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