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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外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视情节!轻,重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  ?   (《二)违法委托—行政执?法的:;     (!三)违法设立—行政执法机构—的; 《     (四)】拒不办理罚没许可证!、行政执法证的【 , :    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   被罚款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 第三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或者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予配合《或者进行干扰的【;, ?    (二)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决?定权的机关对行【政执法争议》的调处决《定的;  【   (三)不按】规定进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的;     !(,四)不按期报告【行政执法情况—的,。; : ,     》(五)无《。正当:理由对?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拒绝执!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  :(六)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颁!证机关的政》府法制机《构暂扣或者吊—销其行政执法证并】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超—。越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    》 (二)以权谋私的!;     】(三)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   【 , (四)对控告、】举报者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严重的》 ? :。。第三十九《条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颁证机关【的政府法制机构暂扣!或者吊销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并—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监察》、人事部门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作出决定必要—时本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直接作出决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