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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不得超越职权—或者放弃法》定职责?;经批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 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告】知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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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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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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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
《 , (三》。)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执行强】制措施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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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部门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到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邻居、所【在单位的人》员或者基层组织的】人员到场见证 【
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但应当由勘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或者对【申请办理的事项故意!推诿、拖延和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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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并》按规定送达 —
》。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本系!统统一的文书格【式,并报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罚【没财物必须执—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同》一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依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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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为主—。。管机关同时》规定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助实施的主管机关!应,当主动联系、—协调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配合:和协助 《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
》 两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因行政执法权限、】案件管辖权限等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上》。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协调:;协调不《成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无权决!定的报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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