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工程承—包 》第十六条 本市工程!总包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必,须持有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   第十—七条 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建设工程必须—。持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到市规划委或者市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外省市《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提供劳务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到市建委办理审】批手续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受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后必须》持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收费证书、营业执!照等到市规划委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九—条, 港、澳、台地【区,。的施工企业或者外】国的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必须向市】建委申请资质审查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 港、澳、台地【。区的设计机构或【。者外国设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设?。计必须?。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合作设计并【到市规划委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包工!程  ?。  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包单位对发包单位!负责对总《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程总包—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但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别发包!给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对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    第二十二!条, 水、?电、气、热、消【防等专业企业应【当通过公平竞争承】接专业任务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进度应!当服从总包单—位施工部署》。的要求?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验《。确认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规?定的竣工条件; 】   (二)【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   (三—)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济资!。。料并按期交》付竣工图;  ! (四)已》签订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