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工程承包 【。 第十《六条 本《市,工程总包《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必须—持有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建设工程必须】持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到市规划委或】者市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外省市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提供劳务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到市建委办理审!批手续 —。 ,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受,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后必须【持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收费证书、营业!执照等到市》规划委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九条— 港:、澳、?台地区的施工企【业或:者,外,国,的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必须向市建委申请资!质审查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港—、澳、台地区的设计!机构或?者外国设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设计必《须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合【作设计并到市规划】委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包单位对发】包单位负责对总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程总包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但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别》发包给?。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对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  《  第二十—二条 水、》电、气、热、消【防,等专业企业应当【。通,过公平竞争承接专】业任务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进【度,应当服?从总包?单位施工部》署,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验确?认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规定的【竣工条件; —   (二—)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三)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济资料并按期交付】竣工图; 》 :  (?四)已?签订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