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章 预告登记
】 第一节 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六十七条— 当事?人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合》同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六十八条 —申请: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土》地权利转让合—同,(原件);
—
(四【) 记载《土地:。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土地权利】转让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五)项材!料
第一百—六十九条《 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 《。 :(一) 申请人【是土地权利》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土《地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三】) 申请登记—。的土地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禁止》转让的情《形;
【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节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
第:一百七?十条 ?预购新建房屋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一条 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已备案的房屋预售】合同(原件);
】
(—四)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房屋预售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房—屋,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七十二条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一!方是房屋预售合同载!。明的预售人、—。。。并且是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方是《房屋: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 《
《 (二《)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第—三人预购房屋—预告登记记载;
】
(三) !预,售人与?预购人共同申请但】房屋预?售合同中《有预告登《。记约:定预售人未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
第一百七十—三条: 以预?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四条 申请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 (四) 【主债权合同(原件】);
?。
《 (五) 》抵押合同(》。原件);
》
》(六)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抵押【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六)【项,材料
?
第一百七十五条】。 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债《务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房屋预购人—;
:
《 (二)《 申请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一致【;
《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四节《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六条! 买卖存量房屋【或者开发企业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
【。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 (四) 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 :(五)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五)项材料》
第一百七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一) 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房屋转让【合同:的记载一《致;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禁止转让的情—形;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以房屋所有!权或者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八十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转让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 (四) —主债权?合同(原件》。);
【 (五)《 抵押?合同(?原件)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抵!押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六)项材料】
第一百》八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
!(二)? 申:请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四)【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情形;
】 :(五)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六!节 预告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预告变更《。登记
?
, ? (一》)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
《 ,(二) 房地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房地产基!本状况变更;
【
, ? (三) 因夫妻】共有关系变化、协议!离婚:、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申《请,预告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第一百】八十四条《 预告变更》。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申,请人:是原预告登记的当】。事人:;但因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的由继受【权利人?申请:;因:夫妻共有变化—、,协议离婚导致—权利人变更》。的由继受权利人与】原登:记权利人共》同申请;
— (二)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变更: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四)—。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因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二)》项申请登记的不受】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限制
第一【百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抵押预—告变更登记
】 :。 ?(,一,) 抵押当事—人,或者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变更;
!
(二【)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变更;
】 (三)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期限—、用:途等主合同要素变更!;
【(四)担保范—围,的变更;
— (》五):因夫妻共有》关系变化、》协议离婚、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申请【抵押预告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三》)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 抵押预告【变更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与登记《薄记载权利人一致但!权利人变《化的:除外;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变更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四) 符合抵—押,。权登记?一般规定;》
? (五)— 抵押当事人共同申!请但因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抵《押权人申请;
【
(六)】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因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项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受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限制?
第七节 预【告注销登记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 (一) 预告登!。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二)?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转让合同已经—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
第一《百八十九条》 申请注销》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四)! 注销原《因材:料(:原件)
— ?因前条?第(二)项》转,让方单方《申请登记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三【),项材:料,
第一百九十【条 预告注销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预告登记》的当事人;
—。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预告登记记载;
!
》(四)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对,预告登记权》利人的查《封登记记载
—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
》 (一) 主】。债权消?灭;:
: (二) 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实现;
! , (三)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
? , (四) 法律、】法规规定《预告登记消灭的【其他情形
》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权利消》灭的预?告登:记,义务: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九!十二:条 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四) 证明预告登】记权利消灭的—材料(原件)
】 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申?请书中记载有预【告登记权《利消灭事实的可不提!供前款第(四)【项材料
】 ,预告登?记义务人申》请登记的《可不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材—料
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预】告注销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原抵】押,预告登记《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记载一《致;
《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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