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十三章! 预告登记
【 第?一节 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当事人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合同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六】十八条 申》请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 土:地权利转让合—同(原件);—
—。(四)? 记载土地状况的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
, (五)【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土?地权利转让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五)?项材料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土地权利转让】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土地】。权利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 , (二) 》申请登记《的土地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土地《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禁止转让的】情,形,;
《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节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条: 预:购新建房屋》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
第:一百七十一》。条 :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已备案的房屋预】售合同(原件—);:
—(四)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房屋?预售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房》屋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房!。屋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七十》二条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一:方是房屋预》售合:同载明的预售人、并!且是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方是?房屋: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
? (二)【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第三人预购房【屋预告登记记载;】
(三)! 预售人与预购人】共同申请但房屋预售!。合同:中有:预告登记约定预【售人未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 ,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三节 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
第一百七》十三:条, 以预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四条 申《请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
(—四) ?主债权合同(原件】。);
》 (《五) 抵押合同(原!件,);
— (六《)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抵【押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六)项材料
!第一百七《十五:条 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债务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房屋预购【人;
【 (二) 申请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四节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六?条 买卖存量房屋或!者开发企业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
》(四) 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 ,(五)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五)项材料
!
第一百七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 , (一) 】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房屋转让合同!的记载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禁止转让的情形;】。。
《。 :(四)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以房屋所有权—或者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预?告登记
《
第《一,百,八十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转,让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 (四》) 主?。债,权合同(原件—);
】(五) 抵押合同(!原件:)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 抵?。押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六)项材】料
第一》百八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抵押—预告登记《核准条件
】 ,。 (一) 申请!人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一致—。;,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四) 申请》登记的房《屋,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情,。形;
【 (五)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六节】 预:告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预告变【更登记
! :(一)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二): 房地?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房地产基本状况变更!;
(】三,) 因夫《妻共有关系变化、】协,议,离婚:、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
,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申请预—告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第一百八【十四条? 预告变《更登记的核》准条:件
【 , (一)申请—人,是原预告登记—的当:事,人;但因《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的由继受权利人申请!;,因,夫妻共有变化、协】议离婚导致权利人】变更的由继》受权利人与原—登记权利人共同申请!;
:。
(二)】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变更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
》(,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四《)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因《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二【)项:申请登记的不受【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限制
】
,第一:百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抵押—预告变更登记
! (—一) 抵《押当事人或者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变】更;
(!二)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变更!;
— (三)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期限、用!途等主合同要素【变更;
】 (四)担》。保范:围,的变:更;
《 (五)【。因夫妻共有关—系变化、协》议离婚、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权利人变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申请抵?。押预告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 抵押预—告变更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与登记】薄记载权利人一致但!。权,利人变化的除外;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变更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四)! 符:合抵押权登记一般】规定:;
》 (五) 抵押当!事人共同《。申请但因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抵押?权人申请;
! (?。六)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因,。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项!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受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限制《
第七《节 :预告注销《登记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
(】一) 预告登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二)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转:让,合同已经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
?第一百八十九条 】申请注?销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四》) 注?。销原因材料》(原件)
— : , 因前条《第(二)项转让方】单,。方申请?登记的可不》提交前款第》(三:)项材料
第一百!九十条 预告注销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预—告登记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预告登记记载;
】
(四)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对预告登记权利!人的查封登记记载
!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
! (》一) 主债权消灭;!
: (二—) :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实【现;:
? ?(三:) 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权利;
】 (?四):。 法:律、法规《规定预告登记消灭】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权利消灭《的预:告登记义务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
第一百—九十二?条, 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 : (四)《。 证明预告登记权利!消灭的材料(原件】),
—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申请:书,。中,记载有预《告登记权利》。消灭事?实的可不提供—前款第?(四)项材料
【
预告登】记义务人申请登【记的可不《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材料】
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预告—注销:登,。记核准条件
】 (一【) :申请人是原抵押预告!登,记的当事人;—
《 (二)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记载一【致,;
》 , (三)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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