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登》记,
第一节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
第八十九条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及请照图(原】件):;
(五!)施工许可证明【(,原件);
】 (六《)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
(!七)实测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单—(原件?);:
(八)!测绘:。成果入库证》明和测绘报》告书(?原件);
】 (九)公安【机,关出具的街道—门,牌,号证明?。(,原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的明细
第九!十条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核【准条件
》 》 (一) 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
?
? (二《), 申:请人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施工许可《证明记载的权利【人,;
(三!) 经实地查—看,申请登记《的,房地产坐落、用途、!幢数、?层数、套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测绘》成果:证明记载一》致;
?
》(四)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单的记载一致;
! ? (五)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节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 —(,一)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二)! 自然人和》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权】利人的变化;
! ?。(,三) 房地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用途?等房地产基本状况变!更;
(!四):。 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房—地产;
】 (五)《。 改:建,、翻建致使》房屋建筑《面积变化;》
》 ,。(六) 房》地产共有性质改变指!共同共有改变为按】份共有或者按份共】。有改变为共同共有】
:第九十二条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 : (?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 因》。改建、翻建》申请变更登》记,的前款第(四)项】材料是指施》工许可证明(原件】),。、施工?设计图纸(原—件)和原《批准施?工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手—续,。(原件);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建筑外》观的还包括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第九:十三条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 (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变更证【明材料的记载一致;!
》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变更证明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房地产共有】性质改变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共同—申请:;
? (五)【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因第九十》一条第(一)、(三!)项:申请登记的不—受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限制
第!三,节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第九十四《条 :因买卖或者》拆迁:安,置取得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地产:的应当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第九十五条【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 (四《)缴款凭证(原【件):
申请】登记房地产属于【预售房地产的还应】当提:交房地?产交接书(原件)】;
【申请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第九《。十六条 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转让人是【登记簿?记载权利《人受让人是买卖合】同或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记载的买受人;
! (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买卖合同【或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记载一致;
!
》(,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
》(,四)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 (五)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存量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 , (《一) 因《买卖、赠与、交换】、以:房抵债、《作价:出资(入股)、拍卖!等致:使存:量房地产转移;
! (二)【 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破产等致使】存量房地产转移;】
(三)! 法人和其投—资的法人间》房地产权的》划转;
— ?(四:) 法人和其分支】机,构间房地产的—。。划转;
》 (五) 自!然人和其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间?登记权利人》的变化?;
《 ?(六)? 按份共有份额转让!;
(七!) 因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地?产权;
》 (八) 共!有房地产分割登【记为各权利》人单独所有或者部分!共有人所有;—。
? , :(九)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登记权利《人,。的变化;
】 (十)》 因:离婚致使存量—房,地产:转,移
第九十八【条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存量【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转移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换合同、抵债协议】、作价出资(入股)!协,议、财产转》移批准文件、继承】书、:遗赠书、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委托》拍卖合同和成交确认!书、财产约定—。书、:离婚协?议等;?。
,
申请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第九十九条》 国有土地》范围内存《。量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核准?条件
?
— (一)申请人【。与登记簿、转移原因!证明材料的》记载一?致;
(!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转—移原:因证明材料》的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 (四—)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五) 当事》人共:同申请但《因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取得权利》或者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破:。产等致?使原权利人消灭【的除外;
! (:六)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四节《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 第一百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 :(一)房地产灭【失;
】(二:)权利人放弃权利】;
? (三)房】地产被依《法征收
《
第一百零一条【 申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
(四【)注销证明材料(原!件,)
第一百—零二条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二)》。申请注销的房地产】权与登记簿、注销证!明材料的记载一【致;
— , (三)因房地产】灭失申请登》记的经实地查看申请!。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 ?(四)权利人放【弃,权利申请登记的【申请注销的房地【产权:不存在抵押》。权和预?告登记记载;—
(五】)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第一百零三条 下!列情形可以依据【。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 (一?), 房地产被》依法征收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
《 (二)》。。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房地产?权消灭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
第【一百零四《条 直接办理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注:。销登:记的核准条件
】 : (一—) 注销的房地产权!与登:记簿、注销原—因文:件的记载一致;
! ,。 (《二):。。 注销的房地产【权不存在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
(!三)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