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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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将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其【他依法可以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房】地产权利相关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房地产当《事人可以申请登记】
《。 (一) 土!地;
》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下列房地产权【。。利当事人《应当申请登记
【。
? :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二) 房屋所有权】;
》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四): 集体土地使用权】;
(五!) 地役权;
】 (》六) 抵押权;【
(七】) 其?他依法可以》登记:的房地产权利—
第五条 下列】与房地产权利相关】。的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登?记,
】(一) 《。房地产权利预告;
!
, , (《二,。) :对房地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更【。。正;
】(三)? 对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异议《;
(四!) 司法《、行政机关对—房地产权《利的:。限制等协助执行法律!文书的?备案;
】 (五) 》行政机关作出的【预售许可、房—屋拆迁许可等文件的!备案;
】 (六) 其他可以!登记的与房地产【权利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 房地—产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土》地登记基《。本单元为宗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 : 房屋登》记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
成套【住房以?幢、单元、层、套为!。登记基?本单元?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登记基本单!元,;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登记基【本单元
第七【条 本规则所列的房!地产登记类型包括
!
《。。 (一》) 初始登记—;
(】二) 变更登记;】
(【三) 转移登记;
!
《 (四)《 注销登记》;
(五!), 预告登记;—
—(六) 更正登记】;,
: (七—) 异议登记—;
》。 (八) 其他登!。记包括?补发登记、换发登】记等
第八—条 房地产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申请;
!(二)受理;—
? ?(三)审《核;
》 (《四,)记载于登记簿【。;
《 (五)—。发证
本!规则: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 房》地产登?记应当?使用简体汉字但记载!。。数量、编《号、:。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
!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房地产登《记时应当提交身【份证明;但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除外
】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具有特!殊身份的按照下【列规定提交身份证】明
:。
(—一): 军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士兵证、学员【。证、:文职干?部证、离休证—、退休证等;
【
:。 (二)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三) 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地区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
《 , , (?。四) 华侨提—交护照;
》
: (五) 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
!申请:。人为非自然人—。的,
,
》。(一)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二)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 港澳台》法人提交企业登记证!、,注册证?。;
:
, (四—) 境外机构的【分支、代表机构提交!。经批准设立》证明或者登记证【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