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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听《证举行 【第十九?条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 【 (二)听证主持】人介绍?记录员?、听证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三)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行政?事项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陈述理由提供】有关依据、》证,据,等材料 (五)当!。事,人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 (六】)有关各方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最后】陈述;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或者补正《后签字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记《录员应记明情—况; (九)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 第:二十条 《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听证:事项:名称; (二)!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的姓名、职!。务; (三)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职业、职》务等基本情况; 】 (:四):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方式; 》 (五)提出的审】。查意见及陈述的【理由:; (六)—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发表【的意:见,; (七)—。有,关各方进行申辩和】质证的内容; (!八)听证参加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或》者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说明?; (九)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十)听证主持!人认为需载》明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一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听【证参加人有权查阅听!证笔录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无法按!期,举,行的; (二【)当事人申请延期有!正当理由的; !(三)?可以:延期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申请:延期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准许延期举行 】 延期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参加人说明】理由 ? 延期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举:行听:证并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听证主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提!出的事实《有待调?查核实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参加人】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 【(三)应当中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 中止?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说明?理由 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恢复》听证并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申请或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二) 听证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 (三)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四)?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五)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终止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终止听证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