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资质:与资格 【 第五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 第七条外地!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外地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用登记】手,。续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登记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     发—包单位使《用外地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时应当使!用办理?信,用登记手续的企业 ! : 第八—条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