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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四,条 :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盟行政公署》组,织编制盟域城镇【体系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 : ,第,十五条 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要》求,;  —   (《二,)资源?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和措》施; 》     》(三)城乡空—间和规?模控制要求; 】 ,     (四)】与城乡空间布局【相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 : ,    (五—)城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   ?。 (六)空间—开发管制要求;【  》   (七)—对下:层次城乡规划—编制的要求; !     (八【),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 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要求、】。重要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应,当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     》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盟!辖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经盟行政公署】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设区《的市:所辖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 【 ,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代表大会 ! 《 第十八条》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 ,。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其他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报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二十条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及!控制要求  !   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第》二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需要编》制规:划,的苏木乡《和嘎查村庄应当编制!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  》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报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审:批苏木?乡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     嘎】查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第【二十二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 第二十三条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向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 【。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   ?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以及理?由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公布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报?送,同级城镇《。建设档案机构存档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查,询经批准公布的【城乡: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