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建标库

7.18  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

7.18.1  实验室应有对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设施设备的完好性监控指标、巡检计划、使用前核查、安全操作、使用限制、授权操作、消毒灭菌、禁止事项、定期校准或检定,定期维护、安全处置、运输、存放等。

7.18.2  应制定在发生事故或溢洒(包括生物、化学或放射性危险材料)时,对设施设备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的专用方案(参见附录C)。

7.18.3  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但应意识到,可能仍然需要要求维护人员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7.18.4  应明确标示出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

7.18.5  在投入使用前应核查并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可满足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

7.18.6  每次使用前或使用中应根据监控指标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记录。

7.18.7  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7.18.8  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现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应便于有关人员使用。

7.18.9  应依据制造商的建议使用和维护实验室设施设备。

7.18.10  应在设施设备的显著部位标示出其唯一编号、校准或验证日期、下次校准或验证日期、准用或停用状态。

7.18.11  应停止使用并安全处置性能已显示出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的设施设备。

7.18.12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待该设备返回后,应在使用前对其性能进行确认并记录。

7.18.13  应维持设施设备的档案,适用时,内容应至少包括(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k)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l)安全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