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建标库

6  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6.1  BSL-1实验室

6.1.1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6.1.2  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6.1.3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6.1.4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6.1.5  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6.1.6  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6.1.7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6.1.8  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6.1.9  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6.1.10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6.1.11  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6.1.12  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6.1.13  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6.1.14  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1.15  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1.16  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6.1.17  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6.1.18  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6.1.19  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6.1.20  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

6.1.21  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6.1.22  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