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供 《 暖《
【
,9.2.1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
:
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
9.2.3 】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
1 【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
: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
《9,.2.?4, 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9:。.2.5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
2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9?.2.6《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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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 2 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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