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供 暖—
【
9.2.1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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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 1 《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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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9.2!.4 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
9.?2,.5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 2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9.2.6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
2 ! 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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