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标库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

8.2.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  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8.2.2  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  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8.2.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2.4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