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标库

6.6  天桥、栈桥和管沟

6.6.1  天桥、跨越房屋的栈桥以及供输送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栈桥,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6.6.2  输送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作疏散通道。

6.6.3  封闭天桥、栈桥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门洞以及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的封闭管沟(廊),均宜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6.4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