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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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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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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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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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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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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本规范第》6.4.11条第】4,。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
? 5》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 , 6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
? 7 》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的规定》
—6,。.5.2 —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 防火》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窗GB 16—。809的有关规定】
6.5!。.3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 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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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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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
? ,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 ,。 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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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 : 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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