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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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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海岸线】,是指沿《。海,岸黄海高程系2.2!米等高线
【 (二)海!岸带资源,是指海岸!带范围内的陆—地、滩?涂、岛屿、水—域,以及其中蕴藏的各种!自然资源《
? (三)】开发利?。用项:目,是?指利用海岸》带资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海岸带利用项目】
】(四:)重大开《发利用项目是—指下列开发利用【项目:
【 》 , 1、《被,国家、省、》市列为重大》项目的?;
? 《 , 2、使用!海域2?00:。0,亩以:上或建设使用海域】200亩以上—的开发利用项目;】
? 】 3、使用海岸线1!000?米以上的开发利【用项目;
! 4】、各种规《模的港口、码头、】船,厂、岸边油库—,,滨海电厂、化—工、造纸、钢铁企】业,填海《工程、?跨海:桥梁和隧道工程、】海堤工程及其他【改变海岸、滩涂自】然属性的《开发利用项目;
】
!5,、海上?人工构造物、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和,海洋倾废《项目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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