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四章— 城:市供水经《营
—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凭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
!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
】
? 第二?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
用户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设置中间水【。。池实行间接加—压
】
: 用户《设置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化验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
第【二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 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供水企业职工的【培训供水企业的职工!。。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 ?
】
第二十!五条 使用》城市供水或者需增】加用水量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接水:
—
【 第?二十六条《 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5‰的滞纳金 】
》
!第二十七《条 用户用水—应当按照不》。同,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装表;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具水—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类别计》。收水费
》。
?
?
, 用户《改变用水性质必【须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按照水价高的类】。别计:。收水费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环卫、绿】化、:消防、市政》。等用水应当装表【计,量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
【
?。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时抄记用》户注册水表读数【依数计收水费用水】量未达?到水表底度的按照】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底】度标准收取水—费
《 :
?
注册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表时属》用户责任的当月水】。费按照?前,三个月?中最高用《水量:计收;非用户—责任的按照前三个月!中最低用水量—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