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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城市供】。。水经营
】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凭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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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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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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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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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设置中间水!池实行间《接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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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设置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化验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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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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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供水企业》职工的培训供水【企业的职《工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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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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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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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使用【城,市供:水或者需增加—用水量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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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5‰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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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用》户用水应当按照不】同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装表;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具水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类别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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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改变用水性》质必:须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按照水价高的类别!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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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环卫【、,绿化:、消防、市》政等用水应》。当,装,表计量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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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时抄记用户注册水!表,读数依数计收水【费用水量未达到【水表底度的按—照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底《度标准收取水—费 :
! 注册?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表时属用《户责任的当月水费】按照前三个月中最高!用水量计《收;非用户》责任的按照》前,三个月中最低用【水量: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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