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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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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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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 ? ,本实施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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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实施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 ?第三条 在自—治区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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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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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 【第六条 旗》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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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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