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绿《化任务并处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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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拒不缴纳绿化用地补!偿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绿化用地补偿费【并处:应,缴纳:绿化:用地补偿费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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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该工程设》计费或工程承包价】款,总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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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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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并,处,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每平:方米一百元至二百】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条— 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按!砍伐树?木株数?的三倍补《种并处砍伐树木【价值五至十倍—的,罚,款;擅?自移植树木的处移植!树木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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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其】限期迁出并处占【。地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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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伤、擅!自迁移、砍伐或【者因:。管理不当等原因致】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处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 因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过错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缴纳罚款时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
》 ,罚,款全:额,。上交同级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四【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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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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