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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开工前《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按规定设置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2%以下罚—款    】。 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指定:生,产厂、供《应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以该项《材料费2倍》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2%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擅《。自对:涉及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四十三条 】勘察设计单位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费1倍以下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费3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不申请质量】核验投?入使用的或》者施工单位将质量】。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 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出椐—虚假检测、》试验报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检测、试验!费2倍至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的职】责范围?决定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十—九,条 拒绝、阻碍【。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五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