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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六章 工】。程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  : 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第三十】四条 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未提:出书面异议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者?自行装修造成损【坏和质量隐患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将不超过—3%:的工程承包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存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专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工程质量保—修金连?同利息返还》施工单位 —  ?  第三【。。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任何单位、个—人提出?的工程质量》投,诉应:当在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 第三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建设?行政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