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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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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自治区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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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盟《市、: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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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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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经【考核合格发给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和?行政执法证书凭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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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合同按照下—列程序对建设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为实施监《督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和配—合
(一】)开工?。前审查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与承接任务相符】。审查设计文件签【审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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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中以抽查】为主的方式检查施】工质量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特!殊部位?重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安装—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时,可以:采取: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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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竣工》后,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申报竣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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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申请】质量核?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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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勘察设计单位签】。证确认完成》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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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签证确认完》。成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
—(三)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以—及使用说《明书; 《
【(四)?具,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工程质!量核: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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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未,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付?竣工验收《有关单位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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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必须》经自治?区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并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和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测试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对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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