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建设工》程程序   ! 第六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报建、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 ?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领取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 国:务,院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工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