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
》。
?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开发、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地质》环境管理实行—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把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
,
区】、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 ?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 对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