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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参!考,文本
【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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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部,门及
】 : :。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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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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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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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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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铸—造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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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铸造工
】 ,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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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肺
】 》。 吸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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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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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若被《诊断为禁忌症、【或按甲方《规定要求《轮岗的须配合甲方】调离:原,工作岗位;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及!时报告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本条款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
—。 【 《 ! 《 — 甲方》(签章) 》 , : ! 《 , 】 ! , 】 《 ! 《 乙方(签字】)
? 】 :。 — 【 《 , — 日期! 年》 》 月 日】 《 ! ! 》 ? 》 》 《 【 》 】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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