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
:第四十三条相关名】词,解释
《(一)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城》乡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二)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三)—城市供水企业是【。。指从事城市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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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乡!(镇)?村供水、用水及其】管理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月:。1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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